基于RFID的应用及最新rfid电子标签解决方案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主要技术要求,适用于采用扫描设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过程的管理。
(一)扫描图像文件格式要求
1.扫描文件储存格式为“TIFF”和“JPEG”。
2.扫描文件压缩比:彩色扫描文件采用JPEG格式,八级压缩比。
3.扫描文件分辨率:黑白二值、灰度扫描的分辨率为200DPI,彩色模式扫描分辨率为300DPI,色彩数位不低于24位。
4.扫描文件色彩模式:字迹清楚、无插图的档案,采用黑白二值扫描;字迹不清楚或有插图的档案,采用灰度扫描;页面中有印章、红头或彩色插图、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色彩的档案,采用彩色模式扫描。
图像文件格式
(二)图像文件命名规则
扫描加工图像文件名由档号与图像顺序号两部分构成,例如:
1.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的档案:
文件名称=全宗号+保管期限+年度+件号+页号+.扩展名
或:
文件名称=全宗号+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件号+页号+.扩展名
其中机构(问题)和保管期限用拼音字母表示,即在文件名称中使用字母和数字。
2.根据档号编制规则按件整理的档案:
文件名称=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页号+.扩展名
3.根据档号编制规则按卷整理的档案:
文件名称=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扩展名
(三)图像文件存储层级结构
依据档号及档案分类信息建立图像文件存储层级结构。
1.根据档号内容以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为名称逐级建立文件夹,将图像文件保存在以件号为名的末级文件夹内。
2.根据档号内容以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为名称逐级建立文件夹,将图像文件保存在以案卷号为名的末级文件夹内。
3.根据档案分类项目以全宗号、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件号为名称逐级建立文件夹,将图像文件保存在以件号为名的末级文件夹内。
4.根据档案分类项目以全宗号、保管期限、年度、件号为名称逐级建立文件夹,将图像文件保存在以件号为名的末级文件夹内。
(四)数据格式转换
根据系统软件需要将检查合格后的图像文件转换为PDF等保存利用文件,PDF文件的命名规则与存储层级结构除没有页号部分以外与图像文件相同,具备识别条件的可通过OCR技术生成全文数据库。
四、档案目录数据
(一)建立开放、通用、独立、易于操作的档案案卷目录数据库和档案文件目录数据库,称之为基础目录数据库。开放是指目录数据库没有加密、数据内容没有加密;通用是指数据库软件具有普遍使用的特性;独立是指数据库建立不受除数据库软件外的其他软件的控制、影响或依赖。目录数据库建立应符合《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等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在目录数据(案卷或文件)进入到应用系统中提供查询利用时,可以根据具体应用需求、系统软件特点等扩展目录数据结构。在应用系统提供查询利用的数据库,称之为应用数据库。
(三)在进行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立案卷目录数据库或者文件目录数据库,且必须建立一种目录数据库,有条件的地方两种目录数据库应同时建立。
(四)基础数据库和应用数据库是两个独立的数据库,其数据内容是重复的,但不能合并存储或使用。
以上就是专久智能分享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规范要求,如需要了解更多档案数字化加工知识或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请联系客服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