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RFID的应用及最新rfid电子标签解决方案介绍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等标准规范,对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的视频监控有明确的规定,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自己做,或者委托服务外包公司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都需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到360度无死角,不少于3个月的存储时间,确保档案实体和数据安全。
档案数字化对视频监控有哪些要求?
1.档案数字化用房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2.视频监控应覆盖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的出入口、档案存放区、信息存储区和工作区,实施全方位监控;
3.应当建立档案数字化管理制度,其中场地管理制度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
4.视频监控由专人负责管理,委托外包服务单位建设的视频监控需要接受发包方的监管,监控数据应移交发包方;
5.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6个月;
6.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内数字化作业完毕,视频监控的电源不能关闭,确保能正常使用;
7.发包方应定期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在删除视频监控数据之前,要留存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是档案数字化验收环节的工作文件验收内容之一。
以上是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厂家专久智能关于“档案数字化用房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具体要求有哪些”的简要介绍,如需要了解更多档案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请浏览专久智能官网文章。
上一篇:户籍档案的查询利用有什么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