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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集中收集,按时归档。
二、各科室、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科室、部门分别收集、整理、立卷,并于次年六月底前将案卷及目录一并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移交档案时,编制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交接双方须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分别保存,并当场清点核对所移交档案。
四、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以上是数字档案室软件厂家专久智能关于“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的简要概述,如需要了解更多档案管理制度或数字档案室建设方案,请联系客服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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